【沙田慈氏護養院】地址、電話、交通、探病時間及輪候時間懶人包
【沙田慈氏護養院】地址、電話、交通、探病時間及輪候時間懶人包
沙田慈氏護養院由香港慈氏安養院基金會成立,是一所延續護理醫院,為需要長期住院的嚴重傷殘人士以及中央輪候冊申請者提供護理服務。護養院以「家」的環境,為病人提供多項相關服務,並鼓勵病人自行管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活動。此外,護養院亦為與家人同住的傷殘人士提供紓緩服務,協助病人重新融入社區。想知道到訪沙田慈氏護養院有咩注意?本懶人包為你歸納所有重要資訊及常見問題。
沙田慈氏護養院|地址及電話
| 地址 | 新界沙田亞公角山路30號 |
| 電話 | 2636 7288 |
| 傳真 | 2635 1492 |
| 電郵 | sch_enquiry@ha.org.hk |
| 網址 | https://www3.ha.org.hk/sch/inddex.asp |
沙田慈氏護養院|交通
| 港鐵 | 沙田站B出口 |
| 專線小巴 | 67K |
沙田慈氏護養院|服務範圍
| 專科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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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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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慈氏護養院|專職醫療
| 專職醫療範疇 | 服務範圍 |
| 物理治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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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治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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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務社會服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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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養治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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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慈氏護養院|中途院舍服務
中途院舍服務是專為有需要的肢體傷殘人士而設的短期住宿服務,旨在使申請人及其家人有更充裕時間計劃及安排長遠的照顧。
| 服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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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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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限期 | 為期最長6個月 |
| 費用 | 按照醫院管理局於憲報刊登的收費,現為每月 $2,370,個人日用品需自費購買。(領取綜援人士亦須繳交院費,不能申請豁免) |
| 申請方法 | 必須透過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的社工或醫務社工轉介 |
如你對中途院舍服務有任何疑問,可經以下途徑查詢:
- 沙田慈氏護養院 醫務社會工作部
| 電話 | 2636 7249 |
| 傳真 | 2636 7242 |
沙田慈氏護養院|服務收費
| 公眾收費 | 符合資格人士收費 | 非符合資格人士收費 |
| 護養病床 | 每天100元 | 每天5,100元保證金 51,000元 |
| 復康病床 | 每月 2,370元 | 不適用 |
| 註: | |
| 一. | 下列類別之病人為「符合資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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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如需經濟援助,請到地下醫務社會工作部查詢(電話:2636 7288)。 |
| 三. | 請往地下繳費處繳交費用。付款方法包括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抬頭請寫:醫院管理局。 閣下亦可使用繳費聆、網上銀行服務、銀行自動櫃員機或於7-Eleven便利店繳費。 |
| 四. | 辦工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 至 下午一時 / 下午二時 至 五時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沙田慈氏護養院|入院程序
如你獲安排入住白普理寧養中心,請留以以下入院程序:
- 安排入院之部門會通知病人或家人。
- 病人或家人需按照入院日期及時間,自行安排交通,前往沙田慈氏護養院。
- 到達後於辦公室登記入院便可。
沙田慈氏護養院|探病時間
探病時間如下:
- 上午11時正至下午2時正
- 下午5時正至下午8時正
請注意:所有病人、訪客和員工均需在公立醫院及診所內佩戴外科口罩。
沙田慈氏護養院|健康資源中心
健康資源中心於2016年4月成立,服務宗旨為促進院友及家屬的全人健康;透過教育性及發展性活動,增強對身心靈健康的關注,擴闊院友的社交生活,發展潛能,提升生活質素。
| 服務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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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沙田慈氏護養院地下 |
| 電話 | 2636 7269 |
| 開放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9:00 - 下午1:00 / 下午2:00 - 下午5:00 星期六:上午9:00 - 中午12:00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
醫管局一般療養服務|申請資格及程序
醫院管理局的「一般療養服務」旨在照顧一些健康狀況所需乃高於社福機構能夠提供的護理程度,並要在醫院環境接受長期醫療護理的長者或殘疾人士。
醫管局一般療養服務|申請資格
以下人士適合申請「一般療養服務」:
- 患有慢性疾病及健康情況不能透過積極治療而有顯著改善的長者及/或殘疾人士,除日常自我照顧(如洗澡、如厠、進食、梳洗、轉身/過床/過椅等)均需要別人協助外,亦需接受持續醫療護理者,可申請此項服務。
以下人士不適合申請「一般療養服務」:
- 可於以下服務接受護理的人士:
- 護理安老院或護養院(詳情請參閱社會福利署網頁:社會福利署 -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
- 復康住宿照顧服務(詳情請參閱社會福利署網頁:社會福利署 - 住宿照顧服務(康復服務))
- 嚴重弱智人士(詳情請參閱醫院管理局網頁:醫管局為嚴重及極度嚴重弱智成年人士提供的療養及康復服務)
- 需要使用侵入性機械呼吸器或接受血液透析的人士
醫管局一般療養服務|申請程序
- 申請人必須透過社會福利署指定的「轉介辦事處」*之社工/醫護人員(「負責人員」)遞交申請及處理相關事宜。
- 「負責人員」須為申請人進行初步評估及填寫表格 [LDS Form 5a (Infirmary)],並將填妥的表格寄交「醫管局中央療養服務輪候冊辦事處」(“輪候冊辦事處”)。
- 申請人不可選擇指定的療養單位。若是「一般申請」,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上選擇屬意的地區(可選擇「沒有地區偏好」、「港島」、「九龍」或「新界」)。
- 輪候冊辦事處會先根據申請表所提供的資料,審閱該申請是否合適,然後把有關申請人轉介予醫管局「社區老人評估小組」,以評估其申請是否符合資格。
- 合資格申請人的名字會被登記在中央療養服務輪候冊上,等候編配療養病床。輪候冊辦事處會通知「負責人員」有關結果,並由該「負責人員」轉告申請人。輪候冊辦事處會按該申請的登記日期,以先到先得方式編配床位。
- 至於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輪候冊辦事處會通知其「負責人員」,由該「負責人員」為申請人作其他適當安排。
- 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申請人的情況如有任何更改,應立即通知其「負責人員」。「負責人員」應向輪候冊辦事處遞交「申請人資料更新表格」 [LDS Form 7a (Infirmary)]以提供最新資料。
*註:據社會福利署《長期護理服務登記及編配程序手冊》(2006)所載,「轉介辦事處」包括:(a)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b) 醫務社會服務部;(c) 長者地區中心;(d) 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e) 其他服務單位,例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輔導單位、露宿者綜合服務隊等。
醫管局一般療養服務|中央療養服務輪候冊申請資格
申請人在接受醫管局「社區老人評估小組」評估時,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方可在中央療養服務輪候冊登記,輪候療養床位:
- 申請人患有慢性疾病及嚴重傷殘,因家中或一般安老院的環境及/或護理支援不足,未能在這些地方接受適切的照顧;及/或
- 申請人患有末期疾病,需要持續的醫療或護理照顧;及/或
- 申請人患有慢性疾病,需接受高度的專業醫療護理,而社區並未能提供這些服務;及/或
- 申請人嘗試接受高度康復護理後,仍喪失能力及需長期臥床,並需要接受持續的醫療及/或護理照顧;及/或
- 申請人患有慢性疾病而所需的護理高於護養院所能提供的護理程度。
醫管局一般療養服務|優先申請者資格
經評估需要經常入住醫院及需接受高度醫療護理的人士,可獲推薦作優先申請。但此類申請則不會獲提供任何區域(包括地區或醫院)選擇。